或有股息追补权
或有股息追补权是一种在公司优先股或某些类型的债券(如或有可转换债券)中可能附带的条款。它规定,如果公司在特定时期内(如一个季度或一年)因某些原因(通常是合同约定的触发条件,如盈利未达标)未能支付全部或部分约定的优先股息或债息,那么这部分未支付的股息/利息并不会直接消失,而是会形成一种“累积欠款”。公司通常不被强制立即支付这笔欠款,但在未来,当公司恢复支付股息/债息时,必须在向普通股股东支付任何股息之前,优先支付这些累积的欠款。
第一步:理解基础——累积与非累积股息
要理解追补权,首先要区分“累积”与“非累积”股息。大多数优先股具有“累积”特性。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某期未能宣布或支付股息,该股息会累积起来,公司必须在未来有能力支付股息时,先付清所有累积的欠款,才能向普通股股东分红。相反,“非累积”优先股一旦错过支付期,股东就永远失去了获得那期股息的权利。或有股息追补权正是“累积”特性的一种强化或特定形式,但它通常与更复杂的触发条件(“或有事件”)相关联,而非简单的“公司决定不支付”。
第二步:核心特征——触发条件与“或有”性
这里的“或有”是关键。追补权并非无条件累积所有未付股息。它的激活通常与公司面临的特定财务压力事件挂钩,这些事件在发行条款中明确定义。常见触发条件包括:
- 资本充足率触线:例如,银行的监管资本比率低于某一阈值。
- 暂停监管批准:公司支付股息需要得到监管机构(如银监会)的批准,若批准被暂停。
- 盈利能力测试失败:公司当期净利润或可分配利润未达到支付全额股息的要求。
当这些“或有事件”发生时,公司可能被合同强制要求暂停支付股息(或只能支付部分)。此时,因触发事件而未支付的部分股息,才会根据追补权条款开始累积。
第三步:追补机制——如何“追”和“补”
累积的欠款(即被追补的股息)会以约定的利率(通常是原股息率)计算利息,利滚利,增加公司的未来支付义务。追补权的“补”体现在:
- 支付顺序优先:当触发条件解除(如资本充足率恢复),公司恢复派息时,它必须首先支付所有累积的追补股息及其利息,之后才能支付当期的优先股息,最后才能考虑普通股股息。
- 支付能力限制:即使触发条件解除,公司支付追补股息也可能受到法律(如破产法)或监管对资本分配的限制。因此,追补权不保证支付,但它创造了强有力的支付义务和优先权。
第四步:目的与影响——对发行方与投资方
- 对发行公司(通常是金融机构):这是一个在危机时期保存资本的工具。当财务指标恶化时,自动暂停现金流出,帮助公司度过难关,避免被迫筹集更昂贵的新资本或违反监管规定。追补权条款使这种证券对监管机构而言更具吸引力,可能被视为“应急资本”的一部分。
- 对投资者:这提供了比非累积证券更强的保护。投资者知道,因特定危机而错过的股息并未永久丧失,一旦公司复苏,他们有望获得补偿(包括利息)。这使得证券的潜在总回报更高,但同时也意味着投资者需承担公司陷入困境时期现金流中断的风险,且最终支付取决于公司未来的偿付能力和意愿。
第五步:实际应用与风险考量
这类条款常见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的额外一级资本(AT1)债券或某些类型的优先股中,是后金融危机时代监管改革的产物。投资者在评估时需:
- 仔细阅读触发条件:明确在何种情况下股息会暂停并开始累积。
- 评估发行人的基本面:判断触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事件过后公司恢复支付的能力。
- 理解次级属性:这类证券的求偿权通常次于普通债务,且在破产清算中顺序也较为靠后。
- 考虑市场流动性:一旦触发事件发生,证券价格可能剧烈波动,尽管有追补权,市场仍可能因其风险增加而大幅折价交易。
总之,或有股息追补权是一种平衡发行人资本灵活性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复杂金融合同条款,其核心是在预设的财务压力情景下,将当期现金支付义务转化为具有利息的累积未来支付义务,并赋予该义务高度的支付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