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乐舞与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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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概念界定:“唐朝的乐舞与胡风”是指唐代(618-907年)在音乐、舞蹈等艺术领域以及社会风尚方面,广泛吸收西域(今中亚、西亚乃至更远地区)等外来文化元素,形成的多元、开放、灿烂的文化景象。这不仅是艺术形式的创新,更是唐代社会国际化、民族融合的直观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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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与来源:这种现象的产生源于两大基础。一是丝绸之路的长期繁荣,为人员、商品与文化的大规模东西流动提供了通道。二是唐朝本身的强盛与开放,其统治阶层(如皇室有鲜卑血统)本就带有“胡化”背景,对社会多元文化持包容态度。首都长安成为国际大都会,大量西域商人、艺人、使节、宗教人士定居,成为文化传播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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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乐舞的胡化与创新:唐代乐舞系统在继承前代基础上,大规模吸收胡乐胡舞,形成了体系化的“十部乐”(后演变为“坐部伎”和“立部伎”)。其中,来自西域的《龟兹乐》、《西凉乐》、《高昌乐》、《疏勒乐》、《安国乐》、《康国乐》等占据了重要地位。这些音乐大量使用琵琶、箜篌、羯鼓、筚篥等外来乐器,节奏鲜明热烈,与中原传统的钟磬雅乐风格迥异。舞蹈方面,快速旋转的《胡旋舞》、跳跃急促的《胡腾舞》、表现马球的《打球乐》等西域舞蹈风靡朝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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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风尚的“胡化”表现:乐舞的流行带动了整个社会生活的“胡风”弥漫。在服饰上,流行翻领、窄袖的胡服,女子着男装、戴胡帽成为时尚。在饮食上,胡饼、饆饠(类似抓饭)、葡萄酒、三勒浆等胡食胡酒盛行。在娱乐上,马球(源自波斯)是上至皇帝下至军官最热衷的运动。此外,胡床(椅子前身)的普及改变了中原席地而坐的习惯,胡商开设的波斯邸(货栈兼旅馆)、胡姬侍酒的酒肆遍布长安西市,构成独特的都市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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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与影响:胡风并非简单照搬,而是在传入后与中原文化深度融合。例如,《霓裳羽衣曲》相传就是唐玄宗部分吸收西域《婆罗门曲》元素创作的道教法曲,是胡乐华化的典范。胡乐元素也深刻影响了宋词元曲的音乐来源。这种大规模的胡汉文化交融,极大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内涵,塑造了唐代自信、奔放、瑰丽的时代气质,成为中华文明史上开放精神的巅峰象征。其影响深远,至今在中国民族音乐、舞蹈乃至日常生活中仍可见其遗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