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均田制
字数 419 2025-11-11 19:14:10

唐朝的均田制

均田制是唐朝前期推行的一项重要土地制度。该制度规定,国家根据户籍登记情况,向符合条件的人口分配一定面积的国有土地(官田、荒地等)。分配时区分"口分田"(死后归还国家)和"永业田"(可传承),男性丁户通常获授田100亩(约合今5.7公顷),其中20亩为永业田。土地分配考虑实际垦殖能力,山区可能减量分配。

该制度实施依赖严密的户籍管理。地方政府每三年清查人口,编制"乡账""计账"记录土地授受情况。敦煌出土的唐代户籍文书显示,实际授田常不足额数,但制度仍有效维系了约150年。均田制通过将劳动力与土地绑定,既保障农民生计,又确保国家税基(租庸调制),同时限制土地兼并。

均田制的瓦解始于8世纪中叶。因人口增长导致官田储备枯竭,安史之乱(755-763)后户籍制度崩溃,地主庄园经济扩张。建中元年(780)两税法改革,正式放弃按丁授田原则,转向按资产征税,标志着均田制退出历史舞台。该制度对日本班田制、朝鲜田丁制产生直接影响。

唐朝的均田制 均田制是唐朝前期推行的一项重要土地制度。该制度规定,国家根据户籍登记情况,向符合条件的人口分配一定面积的国有土地(官田、荒地等)。分配时区分"口分田"(死后归还国家)和"永业田"(可传承),男性丁户通常获授田100亩(约合今5.7公顷),其中20亩为永业田。土地分配考虑实际垦殖能力,山区可能减量分配。 该制度实施依赖严密的户籍管理。地方政府每三年清查人口,编制"乡账""计账"记录土地授受情况。敦煌出土的唐代户籍文书显示,实际授田常不足额数,但制度仍有效维系了约150年。均田制通过将劳动力与土地绑定,既保障农民生计,又确保国家税基(租庸调制),同时限制土地兼并。 均田制的瓦解始于8世纪中叶。因人口增长导致官田储备枯竭,安史之乱(755-763)后户籍制度崩溃,地主庄园经济扩张。建中元年(780)两税法改革,正式放弃按丁授田原则,转向按资产征税,标志着均田制退出历史舞台。该制度对日本班田制、朝鲜田丁制产生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