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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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的背景与根源。北宋中期,国家面临严重危机,主要表现为“三冗”:冗官(官员数量庞大,官僚体系臃肿)、冗兵(军队规模极大但战斗力弱)、冗费(前两者导致财政开支浩大)。同时,土地兼并严重,社会贫富分化加剧,国家财政连年赤字,农民负担沉重,起义时有发生。对外则在与西夏和辽的战争中屡屡失利,需支付大量“岁币”。宋神宗即位后,意图扭转困局,于熙宁二年(1069年)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宰相),主持变法,以“富国强兵”为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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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思想与机构。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是“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即通过发展生产、活跃经济来开辟财源,而非简单加税。他提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著名主张。为推行新法,朝廷设立了专门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负责筹划和制定财政经济政策,成为变法的总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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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新法内容(经济方面)。新法内容广泛,以经济改革为核心:
- 青苗法:在青黄不接时,由政府贷款或贷粮给农民,收获后加息偿还。旨在抑制民间高利贷,增加政府收入。
- 农田水利法:鼓励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由官府或民间集资实施,政府提供贷款。
- 募役法(免役法):将原来按户等轮流服差役的方式,改为由官府出钱雇人服役。原先无役的官户、寺观等也需缴纳“助役钱”。
- 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全国土地,核定每户实际田亩数,按土地肥瘠分等征税,旨在清查隐田,增加税收,平均负担。
- 市易法:在都城及重要城市设立“市易务”,平价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缺货时再卖出,并可贷款给商人。旨在平抑物价,打击大商人垄断,增加财政收入。
- 均输法:调整上供物资的征调运输方式,官府可根据“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采购物资,以减少浪费和盘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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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新法内容(军事与教育方面)。
- 将兵法:针对更戍法造成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问题,选拔有经验的将领固定统率一定区域的军队,并加以训练,提高军队战斗力。
- 保甲法: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夜间轮流巡查,实行连坐。旨在维持地方治安,并逐步过渡为征兵制,减少养兵费用。
- 保马法:鼓励民间养马,官府给予优惠,战时征用,以解决军马不足的问题。
- 军器监法:设立专门机构监督武器制造,提高兵器质量。
- 改革科举与学校教育:废除诗赋、帖经等考试科目,改考经义和策论。整顿大学,设立武学、律学、医学等专科学校,培养实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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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的推行与激烈反对。新法在推行过程中,遇到了以司马光、文彦博、苏轼等为代表的众多元老重臣的强烈反对,形成了“新旧党争”。反对派指责新法是“与民争利”,扰民、敛财,违背祖宗法度,并因执行中出现一些偏差(如青苗法在地方被强行摊派)而激烈抨击。王安石虽力排众议,但反对声浪始终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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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的结局与评价。由于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的既得利益,遭到强烈抵制,加上部分法令在推行中确有不当,宋神宗后期变法已趋停滞。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保守派高太后执政,起用司马光为相,新法几乎全部被废,史称“元祐更化”。此后新旧党争演变为激烈的派系斗争,直至北宋灭亡。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历来两极:肯定者认为其是试图扭转国家积弊、发展生产的宏伟改革;批评者则认为其急功近利、用人不当,加剧了社会纷争。但毫无疑问,它是中国历史上一次规模巨大、影响深远的改革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