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
字数 698 2025-11-24 19:33:54
《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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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的历史背景: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年),秦国偏居西部,政治经济落后于中原诸侯。旧贵族垄断权力,土地制度僵化,军队战斗力薄弱。秦孝公即位后(公元前362年),为求强国,发布《求贤令》,卫国人商鞅携法家思想入秦,提出以变法重塑国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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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的核心内容(分阶段推行):
- 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6年):
- 编户与连坐:推行“什伍制度”,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监督告奸,实施连坐刑罚,强化基层控制。
- 军功授爵:废除世袭贵族特权,设立二十等爵制,按战场斩敌首级授爵,平民可通过军功获得田宅、官职。
-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凡粮食布帛产量突出者免徭役;对商人课以重税,限制商业活动。
- 第二次变法(公元前350年):
- 废井田开阡陌:废除周代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
- 推行县制:废除分封,全国设41县(后扩展),县令由国君直接任免,建立中央集权行政体系。
- 统一度量衡:颁布标准斗、桶、权、衡,促进国内经济流通。
- 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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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的实施手段:
- 立木取信:在都城栎阳南门立木,悬赏搬木者以示范令出必行。
- 严刑峻法:对私斗、怠农等行为施以劓刑(割鼻)、黥刑(刺面)等残酷刑罚,太子嬴驷犯法后其师公孙贾被刺字、公子虔受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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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的历史影响:
- 短期效果:秦国十年内“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军队成为“虎狼之师”,公元前340年大败魏国夺回河西之地。
- 长期变革:确立中央集权模式,为秦统一六国奠定制度基础。但严刑苛法激化社会矛盾,商鞅本人于秦孝公死后遭车裂。
- 历史遗产:其法制思想被韩非子发展为法家理论,汉代后的“儒表法里”统治策略亦受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