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
府兵制是中国南北朝后期至唐中期的一种重要军事制度。其核心特点是“兵农合一”,即士兵平时为农耕的农民,农隙进行军事训练,战时从军出征。士兵自备武器和粮食,国家不承担常规军饷。
要理解府兵制,首先需要了解它产生的背景。在它之前,魏晋时期主要实行的是“世兵制”(如曹魏的士家制),兵户世代为兵,社会地位低下,且兵源容易枯竭。到了西魏(南北朝时期北方政权之一),权臣宇文泰为了在与东魏的对抗中增强国力,于公元550年左右创建了府兵制。其初衷是整合有限的胡汉力量,将鲜卑部落兵的组织形式与汉族农业社会的基础相结合。
府兵制的组织架构非常严密。最基本的单位是“军府”,在唐代称为“折冲府”。折冲府遍布全国,但主要集中在京师附近的关中地区,以达到“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战略目的。府兵被称为“卫士”,他们从特定的、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中选拔。这些农户由国家授予足额的永业田,并免除其租庸调(主要的赋税和劳役),以此作为他们承担兵役的补偿。
一个府兵的生活是周期性的。在农闲时,他们到所在的折冲府集中,进行军事训练,考核武艺。当战争爆发时,由中央朝廷下达调兵命令,地方折冲府的最高长官“折冲都尉”率领本府卫士出征。战争结束后,“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士兵回到家乡继续务农,将领则交回兵权,返回朝廷。这一设计有效地防止了将领拥兵自重,加强了中央集权。
府兵制在隋朝和唐朝初期达到了鼎盛。它为隋朝统一天下和唐朝前期的开疆拓土(如击败东突厥、高句丽)提供了强大、高效且成本较低的军事力量。它与“均田制”紧密结合——均田制为府兵制提供了经济基础和兵源,府兵制则为均田制和中央政权提供了武力保障,两者共同构成了唐前期繁荣的基石,支撑了“贞观之治”与“开元盛世”的到来。
然而,府兵制自唐高宗后期开始逐渐走向瓦解。根本原因在于其经济基础——均田制被破坏。随着土地兼并加剧,大量自耕农失去土地,沦为佃户或流民,府兵制赖以存在的授田农户大量减少,兵源随之枯竭。同时,唐朝边境战事日益频繁,戍期延长,府兵自备资粮的负担变得极其沉重,导致“富户逃役,贫者充数”,士兵地位和战斗力急剧下降,逃亡现象普遍。最终,到唐玄宗开元年间(公元8世纪中叶),府兵制名存实亡,被主要由国家供养的“募兵制”所取代。
府兵制的兴衰历程,清晰地展示了军事制度、经济制度与国家命运之间紧密的联动关系。它的成功在于高效地整合了国家资源,而其衰落则深刻地揭示了土地问题对于古代王朝稳定的决定性影响。